衛福部自110年1月1日起,一般保險費費率調漲至5.17%(補充保險費費率依法連動調整至2.11%),各類案子所增加之雇主負擔補充保費因應處理方式如下:
雇主負擔補充保費:
個人負擔補充保費:
不論粘貼憑證是否簽核完畢,個人負擔補充保費一律修正為2.11%,並同步修正實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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