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府各(局)處具特色志願服務場域及服務內容乙份,請貴校規劃適合學生參與之志願服務方案或服務學習計畫,以培養及引導學生參與社會志願服務工作,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及本縣108年度第1次全縣志願服務會報紀錄辦理。 二、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服務場域單位聯絡人(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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