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計畫申請
公告 2018-04-10 · cmj · 政令宣導 · 點閱數:518
※ 申請對象:
- 「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辦法」適用於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適用於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
※ 辦理期程: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 計畫書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106年5月31日止。
※ 計畫書收件方式
各校如申請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者,請將計畫書一式3份(正本1份、影本2份)於106年5月31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寄至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旗津校區教學大樓四樓蔡曉婷小姐收(80543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另將電子檔(Word格式或pdf檔)寄至e-mail信箱:poe.svesc@gmail.com
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
☎ 聯絡電話:(07)8100888#5266 蔡曉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