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酒駕 我行」影片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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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TBAF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主辦「不酒駕 我行」影片競賽」,用影像拍出你的宣誓,希望藉由影片徵選活動,傳達堅持酒駕零容忍的交通安全觀念。力求有創意、有想法的你/妳,拍出不酒駕的創意影片,單項最高獎金高達20萬元!機會難得,請盡情發揮想像力,用影像傳達「不酒駕」的交通安全觀念。

【活動大綱說明】

你是否自詡成為「李安」第二? 或在你的血液裡瀰漫戲劇細胞卻無處發揮! 或你天生就是當編劇的料,心中天天上演無數個小劇場?現在有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由TBAF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主辦「不酒駕 我行」影片競賽」,用影像拍出你的宣誓,希望藉由影片徵選活動,傳達堅持酒駕零容忍的交通安全觀念,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大家一起創造更安全的「零酒駕」交通環境。力求有創意、有想法的你/妳,拍出不酒駕的創意影片,單項最高獎金高達20萬元!機會難得,請盡情發揮想像力,用影像傳達「不酒駕」的交通安全觀念~~~這次,由你「拍」出不酒駕的二三事!

 

【活動辦法

一、      主辦單位: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TBAF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

二、      活動辦法:

主題:影片主題為「不酒駕 我行」影片競賽,提供以下兩種拍攝方向,請依照以下主題進行影片創作,影片建議可朝向「溫馨」與「趣味」風格創作。

1.     宣誓不酒駕的好處:以創意、正向的想法,宣誓不酒駕的優點及態度,傳達「不酒駕 我行」的觀念。

2.     募集指定駕駛:以創意企業徵才為方向,突顯擔任指定駕駛的特質與優點,讓更多人願意加入指定駕駛的一員。

(一)參賽資格:

1.     15~22歲的在校學生(含高中職、大專院校),皆有參賽資格,參賽者未滿20歲者,切結書與著作權授權書應由法定代理人簽章。

2.     若影片內容牽涉飲酒、開(騎)車相關情節,演員須年滿18歲。

3.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報名,每組以一至五人為限,限投稿一件作品,且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4.     多名參賽者請確實填寫,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參賽者。

 

三、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1.   【步驟一】上傳影片作品至Youtube頻道,並設定為公開,影片標題須以「不酒駕 我行」影片競賽中文姓名(團隊名稱)-作品名稱。

2.   【步驟二】至活動網站,點選「我要投稿」參加活動,填寫參賽資料。

(二)作品規格:

1.    影片格式:MP4 / MOV / 1920*1080(HD) ; 影片限長最短1分鐘,最長3分鐘。

2.    參賽作品之拍攝不限種類、不限拍攝對象,更不限拍攝用器材。

3.    須於影片中註明片名、工作人員名單。

 

四、      競賽時程:

項目 時間 備註
收件期間 106/10/16(一) ~106/11/17(五)
線上瀏覽/投票時間 106/10/16(一)~106/11/24(五)
得獎名單公佈 106/11/27(一)
頒獎典禮暨發表會 106/12/6(三) 將於交通部舉行

五、    評分標準與活動獎項:

(一)評分方式:

1.  初審: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依照活動辦法規定審查,評估內容是否符合主題、規格、清晰度、投稿日期、是否有不宜觀賞或違反著作權法畫面與音樂(詳細請參閱網路報名表內注意事項2)等客觀要件,通過者公布於活動網頁,估計需約3個工作天進行審核。

2.  複審:由專業人士、業界學者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評分標準 佔比
網路票選 參賽者投稿作品,網路人氣按讚與分享次數 50%
創意 內容原創創意呈現 25%
主題呈現 內容扣合主題,製作與表現技巧 25%

 

※備註: 網路票選評分機制,網路人氣「按讚次數」與「分享次數」加總,排名第一為100分,第二名為99.5分,依序遞減0.5分,所得分數再乘以評分佔比50%,即為網路票選得分。

(二)頒獎項目:除獎金外,人氣獎均由交通部頒發獎狀一只

1.  人氣獎第1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整。

2.  人氣獎第2名獎金-新台幣7萬元整。

3.  人氣獎第3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

 

(三)獲獎方式及繳交資料:

1.  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會網站,並以E-MAIL與手機通知,不另寄得獎通知信函。

2.  獎狀、獎金將於完成得獎回覆程序確認後,在主辦單位舉辦之記者會中頒獎,得獎學生姓名、學校與聯絡方式以報名表資料為準,主辦單位不做獎狀更正或補發。得獎人或團體代表親自領獎。

3.  得獎回覆程序:得獎作品需提供得獎人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資料,將作品原始檔(MP4 / MOV)光碟、報名表正本、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與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一併寄回主辦單位,經確認完整後始算完備。

【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將於11/27公布,目前尚未出爐)

※ 得獎名單與注意事項請至主辦單位網站查詢

※注意事項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參賽者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參賽作品所有內容(包含配樂)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傷害他人商譽/名譽或不雅作品之內容、不應有廣告或促銷菸、酒之情形、且未滿18歲之演員不應有飲酒、吸菸、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汽、機車)行為之內容或鼓勵飲酒、吸菸、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汽、機車)行為之內容。參賽者亦不應有透過任何不正當之方法直接或間接影響網路人氣「按讚次數」與「分享次數」結果或其客觀性(包括但不限於:以虛設帳號創造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以任何利誘方式吸引或購買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如發現違反上開事項或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主辦單位查覺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請勿拍攝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歸「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所有。依著作權法,「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有所有相關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且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若不同意著作權歸屬,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依政府規定獲獎者之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壹千元(含)以上,須申報獲獎之扣繳憑單,獲獎人於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參賽作品均不退稿,未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以任何形式使用。
  •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本簡章各項規定,並接受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頁公佈之。若是參賽者無法接受活動網站變更後結果,則參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洽詢: des.driver@tbaf.org.tw 或加入TBAF指定駕駛粉絲頁傳送訊息詢問。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http://168.motc.gov.tw/TC/index.aspx

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網站http://www.tbaf.org.tw/

活動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