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惠請參照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持續推動學校相關行政、教學作業符合ODF-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21日臺教資(五)字第1090024923B號函辦理。
二、惠請貴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可編輯之公文附件以「可產生標準ODF文件之軟體」製作,依教育部「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執行計畫」關鍵績效指標規定108年目標值需達成75%,109年需達成100%;各校及縣市聯絡處108年及109年1月公文附件ODF比例明細表如附件。
(二)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
(三)鼓勵學研計畫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格式之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等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