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09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預算執行情形共同缺失事項」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署為瞭解學校預算執行是否遵循相關法令規章,確保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及增進會計處理品質,於109年派員實地抽查6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108年至109年6月止預算執行情形,查核結果核有共同缺失事項。
二、請貴校確實檢視,倘有類似缺失情形,應研謀改進辦理,並加強內部審核,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26日臺教國署主字第1100011011號函辦理。
二、請各處室恪遵相關採購流程,務必於完成請購作業後再行採購,以符內部審核相關規定。
三、帳上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已逾保證或保固期間者,本室已於109年12月另案簽辦處裡,110年起將按季簽會有關處室清理以避免懸帳。
四、附件第三點他校出納會計事務查核缺失部分請出納組參考並依「出納管理手冊」規定辦理。
五、附件第四點第一項有關專戶存管款項,不得有未經核准自行開立或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戶存管公款,而致衍生帳外帳之情事。是以,擬請出納組解約郵局之定期存款轉存於第一銀行並銷戶。
六、為避免違反相關規定及提升本校預算執行之品質,其他共同缺失事項請有關處室參考附件並改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