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對象:
※ 辦理期程: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 計畫書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106年5月31日止。
※ 計畫書收件方式
各校如申請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者,請將計畫書一式3份(正本1份、影本2份)於106年5月31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寄至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旗津校區教學大樓四樓蔡曉婷小姐收(80543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另將電子檔(Word格式或pdf檔)寄至e-mail信箱:poe.svesc@gmail.com
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
☎ 聯絡電話:(07)8100888#5266 蔡曉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