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精進訓練實施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程以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在新住民子女為優先。
三、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每年度分為二期申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每年10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四、承上,有意申請「107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校(108年2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請於107年11月2日(星期五)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憑辦;直轄市、縣(市)政府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承辦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陳姿澐助理(電話:07-8100888*2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