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申辦「108學年度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_國手培訓材料費」計畫書範例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08年3月26日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計畫經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學子赴海外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本署特修正本要點之補助範圍及其項目與基準,新增第3點第4款規定略以,補助學校培訓入選「國際技能競賽」正選國手之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學生,或原畢業學校列為共同提名單位且為訓練基地者,於培訓期間所需之材料;及新增第4點補第4款規定略以,依前點第4款培訓入選正選國手之學校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名且有訓練事實之參賽者,每一職類補助金額,最高為30萬元。
三、經查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入選國手業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07年10月18日及108年1月26日發布公告在案。貴校如有培訓符合前揭資格之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生,請於108年4月26日(星期五)前提出紙本計畫申請書1式2份,函送至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以下簡稱臺南海事)教務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彙整。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南海事陳燕瑤助理(電話:06-3910772轉212;e-mail:svesc75@gmail.com)。
五、檢附本要點1份供參。
六、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請惠予轉知所屬學校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