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892010#321 (08)8892011 屏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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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cmj - 本站消息 | 2019-07-09 | 點閱數: 433

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front ... moId=20190614112521862231

 

一、活動目的:
藉由國稅動新聞創作比賽,以租稅內容為題材,結合青年學子創意、情境演繹等,將一般人對於租稅繁雜、艱深印象,轉化為寓教於樂、數位內容、情感互動、生命活力等影像創作作品,培養學生之稅務知識,以達落實學校租稅教育之目的。

二、參賽資格:
1.每隊人數以10人為限,並以學校名義組隊參加,不得重複報名,每隊僅限報名1件作品。
2.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轄內(嘉義縣市、臺南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3.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參與其他競賽獲獎者為限(校內競賽不在此限)。
4.參賽作品限107年12月1日以後製作、剪輯完成作品。
5.若經查核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

三、動新聞主題(參賽團隊須擇一主題製作參賽影片):
1.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
2.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
3.行動支付繳稅真方便。
4.發票存雲端便利又好康。
5.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四、獎勵方式:
1.金賞1隊:獎金30,000元、獎狀1紙。
2.銀賞2隊:每隊獎金各25,000元、獎狀1紙。
3.銅賞3隊:每隊獎金各20,000元、獎狀1紙。
4.佳作5隊:每隊獎金各6,000元、獎狀1紙。
5.人氣賞1隊:獎金5,000元、獎狀1紙。
6.早鳥參加獎5隊:每隊獎金2,000元。
【線上報名完成前5隊且於收件截止日(108年10月7日)前,繳交參賽影片者,即可獲得早鳥參加獎】。

五、評選標準:題目內容正確40%、創新30%及技術30%。

六、報名流程:
1.請至以下官網或臉書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資料:
官網:財政部南區國稅局。(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
臉書: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線上報名:參賽者需登入雲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MmVV4)填寫報名表基本資料、參賽影片資料及製作團隊簡介。
3.應備文件:報名表【附件一】、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網站下載)。
4.參賽影片:請上傳雲端硬碟,並提供下載連結網址,其中片頭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片頭元素」,參賽者僅需填註「影片名稱」即可。
5.【附件一~附件二】請以PDF檔或圖檔提供,並須有代表人簽章。

七、報名收件期限:
即日起至108年10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文件不全者,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後仍不全者,亦不予受理。)

八、收件方式:
請將報名應備文件(附件一~附件二)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e-mail作業小組信箱:「 huodngxiaozug@gmail.com 」,信件主旨請寫「報名108年度國稅動新聞創作比賽」。

九、創作作品說明:
1.影片規範:
A.語言可使用國語、台語、客語或英語。
B.影片格式:參賽作品avi、wmv、swf或是上傳YouTube 能開啟之檔案格式為主,影片輸出960x540PX規格。
2.影片元素:
A.參賽影片必須含:片頭、影片本體、片尾及製作群名錄等元素。
B.片頭:參賽影片須統一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片頭元素」,參賽者僅需填註「影片名稱」即可。
C.影片本體素材不限,舉凡圖片、動畫或訪談畫面組成的動態新聞播報模式皆可。
D.作品視畫面情況加註文字輔助說明影像主題。
3.影片長度:全長以60秒~90秒為限(含片頭、影片本體及片尾長度)。
4.音樂素材:
A.自行創作。
B.其他合法授權取得之音樂。

十、競賽時程:
(一)資格審查
由資格小組針對參賽的影片規格及報名文件資料等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於108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審查結果。
(二)初審階段
由初審評審委員進行評比,經初審通過並晉級複審的作品,於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進行公告。
(三)複審階段
1.由複審評審委員個別進行評比,經複審結果通過並晉級決審的作品於108年11月8日(星期五)進行公告。
2.進入決審之參賽作品,皆可參加「國稅動新聞創作比賽人氣獎」網路票選活動。
(四)決審階段
1.晉級決審之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團於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召開「決審會議」,共同評選出各獎項之得獎作品。
2.各獎項之得獎作品於「決審會議」後擇期公告。
3.影片未能達到專業評審委員之核定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五)「國稅動新聞創作比賽人氣獎」網路票選活動:
所有晉級決審之參賽影片,由作業小組於108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傳至YouTube「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頻道,影片上傳起至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統計最多點閱瀏覽人次(至少300人次以上)之影片即獲得「國稅動新聞創作比賽人氣獎」,不足300人次則從缺。
(六)得獎公告方式
各獎項得獎名單於「決審會議」後以下列方式公告:
1. 電子郵件通知。
2. 臉書公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粉絲團。

十一、參賽者注意事項:
1.本活動入圍及得獎之參賽作品,參賽者同意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之人,將本作品(包括影音、圖像、文字、音樂、完整劇本)之全部或部分,為不限任何時間、次數及地域之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散布等宣傳及非營利使用,並不得對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2.得獎作品必須配合「國稅動新聞創作比賽」系列活動之安排。
3.參賽作品內容若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等證明文件,得獎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有疑義,主辦單位得保留其得獎資格或取消、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所得獎項、獎金,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異議。
4.參賽者應擔保其參賽影片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音樂、影像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報名時繳交「影像創作素材來源說明表」及「授權使用同意書」。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得獎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典藏該得獎作品,日後基於宣導租稅相關議題之活動,得適度使用影像圖文資料。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咎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有異議。
7.參賽者之獎項所得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申報,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若無法配合,視為自動棄權。
8.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連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9.主辦單位保有活動修改與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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