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函
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
承辦人:邵靜如
電話:(04)22595700#702
傳真:(04)22551662
電子信箱:A0077@wda.gov.tw
主旨:技術士技能檢定「電腦軟體應用」職類丙級術科測試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自評表配合試題修正已作調整,請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資訊產業快速發展,旨揭職類丙級自評表業於108年修正並訂於109年1月1日啟用(本中心業於108年1月19日技管字第10815001571號函通知諒達)。
二、若貴單位仍有設置旨揭場地之需求,並已進行機具設備設置採購等作業,本中心同意延至於108年12月31日前申請,並請依規定自行調整後,填報自評表並檢附場地於單位所處位置圖、檢定崗位圖、場地照片及軟體版權證明等相關資料一式2份函送本中心辦理評鑑,俾共同推動本職類技能檢定業務。
三、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29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未於中央主管機關所訂期間內提出重新自評者,廢止該職類丙級場地合格證書,並註銷合格證書。若貴單位無設置旨揭場地之需求,請於108年12月31日前將旨揭職類級別合格證書寄回本中心辦理廢止及註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