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892010#321 (08)8892011 屏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cmj - 本站消息 | 2019-10-23 | 點閱數: 2595

主旨:有關109年度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規劃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彙編旨揭簡章,請貴單位於108年11月1日(星期五)前,至「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服務網/專案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etest.org.tw/pm/admin2/default.asp)填報「梯次」、「受理報名時程」、「學術科測試及發證時程」及「辦理職類項目」等相關資料(請參考108年度簡章)。
二、本案相關重點分述如下:
(一)報名期程:自109年1月13日起至9月30日止;各梯次報名期間至少3日,至多8日;受理報名截止日至測試起日,為配合術科測試相關資料修改為測試14日前通知報檢人,故酌增為至少間隔5週以上,最多7週;報名期間勿橫跨6月底至7月初。
(二)測試期程:自109年2月24日起,至遲於109年11月25日前辦理完竣,最後梯次之測試,請承辦單位控管報檢名額。

(三)辦理職類及梯次:
1、開辦丙(單一)級75職類、乙級6職類(如附件1、2),以及免試術科丙(單一)級128職類、乙級108職類(如附件3、4)。各承辦單位經評鑑合格之術科場地,並為即測即評及發證開辦職類者均可納入辦理。全年度以辦理4至6梯次為原則,並得增辦梯次及職類。
2、另為維護公共安全,推動職業安全政策,凡依法令規定需僱用技術士者、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者,及結合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職類(即依法規規定需訓練或檢定合格者方得操作之職類,且經勞動部公告其訓練測驗採技能檢定者,如附件5),承辦單位得依實際需求或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程規劃辦理梯次,不受前項限制。最後梯次報名期程至109年10月15日止,測試期程至109年11月25日止,請承辦單位控管報檢名額。
(四)啟用新試題職類須配合事項如下:
電器修護與電腦軟體應用等職類乙、丙級於109年1月1日啟用新試題,該2職類之術科測試場地需重新申請評鑑,承辦單位需待術科場地及機具設備評鑑合格後,始可受理報名及測試,如未及完成場地評鑑者,可依年度行政契約規定,於完成評鑑後來函申請增辦。
(五)其他:
1、辦理學術科測試期程儘量避開全國檢定學科測試日、重大節慶(日)、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大學學測(指考)、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公職人員選舉日等,避免引發民怨及爭議情事。
2、本項檢定係為「非特定對象」所舉辦,為維護報檢人權益,對於符合報檢資格者,於受理報名時,應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依序受理報檢(各單位可依辦理職類特性及受理報名經驗自訂報名方式及內容,請預先規劃流程與細節,並於簡章敘明),避免爭議情事發生。
3、請務必詳填各承辦單位之地址、聯絡電話、傳真機、網址(請重新確認)等資料,俾利報檢人聯絡及查詢相關資訊。
三、為協助推動行政院政策(長照及智慧政府),請貴單位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擴大照顧服務員職類檢定量能,請增加設置該職類術科測試場地,以不限制報名人數為原則,以滿足民眾報檢需求。
(二)積極評估並配合導入行動支付(係指以智慧型裝置透過掃描或NFC等傳輸技術,及密碼或生物特徵等驗證方式,完成實質交易或使用服務的支付方式),以提供民眾多元支付管道,行政院主計總處前已同意可編列手續費相關預算。
四、本中心預定於108年11月13日辦理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年終檢討會,會中將討論上開簡章草案,待確定後再予編印販售。
 

  •  
    1) LINK2.odt
  •  
    2) LINK3.odt
  •  
    3) LINK4.odt
  •  
    4) LINK5.odt
  •  
    5) LINK6.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榮譽榜

國語字典

Dr.eye 英漢字典

查單字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