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電腦軟體應用職類規範(草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參酌國家經濟發展政策、配合產業發展趨勢與就業市場需求,辦理技能檢定職類開發與調整;依同規則第7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技能檢定規範,並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學校、訓練機關(構)、事業機構或團體。
二、旨揭規範(草案)及意見調查表,並已刊登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wdasec.gov.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敬請自行上網下載參考。
三、如有相關意見,請填妥意見調查表後,於108年12月20日前免備文逕傳送至電子信箱s0510996@wda.gov.tw或傳真04-22592118承辦人林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