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3年1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634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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