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函
主旨:有關 貴校校園環境消毒乙事,請 貴校本權責處理,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校109年4月7日恆職學字第1090002505號函。 二、依環保署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中指示,校園範圍消毒作業由各級學校負責。 三、檢附環保署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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