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符合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之各類競賽、展覽之認可,由各學年度入學招生委員會辦理。
二、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採計之競賽、展覽及技術士證(草案)如附件一;技優入學所採計之競賽、展覽及技術士證(草案)如附件二。
三、各校如對招生群(類)適合採計競賽項目及技術士證與職(種)類有增刪或調整之建議,請惠於109年9月14日10:00起至109年9月28日17:00至本會網站(網址為https://www.jctv.ntut.edu.tw/)資料檢索/競賽展覽及技術士建議系統,登錄建議事項表。系統之帳號密碼為110suggest。
四、本會將召開技術會議審議建議事項,以作為110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入學招生之重要依據。
五、技優入學採計競賽項目之審核原則為:
(一)屬全國性或國際性且具備逐級選拔過程之競賽。
(二)為常態性競賽。
(三)競賽性質與關鍵能力或本職學能相關。
擬辦:會辦實習處,如有建議事項再行上網填報,並於定稿來函後公告於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