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0年度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規劃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彙編旨揭簡章,請貴單位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前,至「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服務網/專案管理系統」(網址https://etest.wdasec.gov.tw/EtestPM/EadPM/Login)填報「梯次」、「受理報名時程」、「學術科測試及發證時程」及「辦理職類項目」等相關資料(請參考109年度簡章)。
二、本案相關重點分述如下:
(一)報名期程:自110年1月11日起至9月30日止;各梯次報名期間至少3日,至多8日;受理報名截止日至測試起日,為配合術科測試相關資料於測試14日前通知報檢人,故至少間隔5週以上,最多7週;涉及部分職類新試題啟用,避免衍生爭議,報名期間勿橫跨6月底至7月初。
(二)測試期程:自110年2月22日起,至遲於110年11月25日前辦理完竣。最後梯次之測試,請承辦單位控管報檢名額。
(三)辦理職類及梯次:
1、開辦丙(單一)級75職類、乙級6職類(如附件1、2),以及免試術科丙(單一)級129職類、乙級108職類(如附件3)。各承辦單位經評鑑合格之術科場地,並為即測即評及發證開辦職類者均可納入辦理。全年度以辦理4至6梯次為原則,並得增辦梯次及職類。
2、另為維護公共安全,推動職業安全政策,凡依法令規定需僱用技術士者、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者,及結合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職類(即依法規規定需訓練或檢定合格者方得操作之職類,且經勞動部公告其訓練測驗採技能檢定者,如附件4),承辦單位得依實際需求或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程規劃辦理梯次,不受前項限制。最後梯次報名期程至110年10月15日止,測試期程至110年11月25日止,請承辦單位控管報檢名額。
(四)其他:
1、辦理學術科測試期程儘量避開全國檢定學科測試日、重大節慶(日)、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大學學測(指考)、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公職人員選舉日等,避免引發民怨及爭議情事。
2、本項檢定係為「非特定對象」所舉辦,為維護報檢人權益,對於符合報檢資格者,於受理報名時,應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依序受理報檢(各單位可依辦理職類特性及受理報名經驗自訂報名方式及內容,請預先規劃流程與細節,並於簡章敘明),避免爭議情事發生。
3、請務必詳填各承辦單位之地址、聯絡電話、傳真機、網址(請重新確認)等資料,俾利報檢人聯絡及查詢相關資訊。
三、為協助推動行政院政策(長照及智慧政府),請貴單位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擴大照顧服務員職類檢定量能,請增加設置該職類術科測試場地,以不限制報名人數為原則,以滿足民眾報檢需求。
(二)積極配合導入行動支付,以提供民眾多元支付管道。
四、本中心預定於109年11月17日辦理即測即評及發證等學科測試年終檢討會,會中將討論上開簡章草案,待確定後再予編印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