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優化實作環境計畫」執行成果填報及核結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計畫執行期程至109年12月31日止,請貴校審慎、儘速執行,並依限函報辦理核結。
二、「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學校發展校訂課程所需設備」,成果填報系統開放期限為109年11月10日至109年11月30日(第1階段)、109年12月21日至109年12月31日(第2階段),請各校依限完成填報,逾期恕不開放填報(高級中等學校設備調查系統填報網址為:http://eqi.me.ntnu.edu.tw/)。
三、「改善實習教學環境及設施」、「業界捐贈教學設備」請參閱附件格式撰擬執行成果報告書。
四、填報完成後印出成果報告書1份,核章後免備文於109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逕寄優化實作環境專案小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地址:10644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機械大樓3樓設備辦公室),並將電子檔寄至equipment307@ntnu.edu.tw。
五、有關設備調查系統操作疑義,請逕洽下列優化實作環境小組專責人員:
(一)黃鐙嫻小姐(電話:02-77495889;電子信箱:equipment307@ntnu.edu.tw)。
(二)陳虹妙小姐(電話:02-77495888;電子信箱:equipment307@ntnu.edu.tw)。
(三)劉羽涵小姐(電語:02-77493620;電子信箱:equipment307@ntnu.edu.tw)。
六、檢附「改善實習教學環境及設施」、「業界捐贈教學設備」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